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技术服务澄清文件 各供应商,现就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34页初步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第1条:报价低于竞争性****中规定的最低限价或者无报价的; 现变更为:报价****于竞争性****中规定的最****限价或者无报价的; 二、原采购文件中第45页报价一览表的供应商声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是指供应商每年上缴学校管理费。 现变更为: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是所投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其余内容不变,以新发的采购文件为准。 **** 2024年04月29日 2XXXXX6949455171225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