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福建省航通XXXXX公司对“福建省航通XXXXX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45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航通XXXXX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45艘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山霞街180号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惠安县海逸鹭XXXXX公司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山霞街180号的空置厂房,租赁占地面积16175.6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玻璃钢游艇45艘。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省航通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霞 联系方式:XXXXX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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