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樊城王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需要,结合王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工作实际,为统一政策,对被征收人开展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协商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樊城王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范围为:四至范围为创业路以东,松鹤路以北,汉江路以西,春园西路以南。二、评估机构选定方式及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80号)及省、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示期为5天,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止。公示期结束后,由被征收人从本公告公示的4家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通过协商选择2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多选无效),并将协商选定的《樊城王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票》交至王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协商不成的,择日另行召开评估机构公开选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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