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有部分工伤保险稽核退款,保费收入无法核实到参保单位,财务将这部分资金做“暂收款”登记,现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2023〕36号)文件精神,请下列人员带相关凭证前来工保中心核实,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如下:收款日期:2018年4月17日付款人:陈斌收款金额:4100元收款账户:宁远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收入户)收款账号:187309XXXXX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示期后未来我中心处理的,我中心将根据《关于开展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2023〕36号)文件精神进行清理(咨询电话:XXXXX)。宁远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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