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在任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11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之规定,现将桃源县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一、选任名额2024年桃源县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3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产生108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27名。二、选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效的原则。三、选任条件(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八周岁;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中以上文化程度。(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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