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由于无法联系,未通知到位。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5月27日10:00起至2024年5月28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58.70721a33TeGUTI)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津西花园多层十二单元6-1号。二、评估价:46.404万元;起拍价:32.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数倍)。该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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