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我区干旱少雨、森林火险、城市污染等情况,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科技优势,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经报请区政府同意,我办将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作业时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二、作业范围:广丰区全境。三、作业工具:BL-1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四、如果发现未爆炸的故障火箭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电话110)或上饶市广丰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电话2626315)联系,严禁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五、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六、本公告请当地政府大力宣传,干部群众相互转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无事故。特此公告上饶市广丰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上饶市广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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