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泉州市洛江区XXXXX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洛江区第四实验小学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蛟南村,地块面积2955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01287°,北纬:25.051159°。该地块属于耕地、林地、池塘、闲置用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二、调查内容通过对洛江区第四实验小学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三、调查结果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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