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校(幼儿园):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关于公布瓯海区名师工作室2022学年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瓯教研〔2023〕67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名师工作站(室)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9〕3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区名师工作室项目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区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下达120.64万元用于区名师工作室经费,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的人才引进和培育专项经费,请各单位相应增加2024年“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预算指标。请各单位合理预算,规范使用,及时做好经费报销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附件:2024年瓯海区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下拨明细表.xlsx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2024年4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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