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琚镕XXXXX公司: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3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313030284号),要求你单位按期缴纳罚款。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松)永办催告字[2023]第03028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琚镕.pdf.zip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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