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寿宁县大安乡泮洋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寿宁县大安乡泮洋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大安乡泮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大安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154.1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4.189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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