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助力广州市农业科普研学活动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1家研学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委托主体 (一)参与投标的合作机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相关类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业务能力,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委托内容 (一)采购需求: 1、采购农业科普研学合作机构1家,在委托单位指定的场所开展研学活动,并按不少于12元/人的标准支付委托方场地使用费;如需开展蔬菜采摘,则按不少于4元/斤的价格按实结算; 2、研学合作机构只能在指定场所开展中小学生研学、亲子研学活动;年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0人,若达不到要求,则按不少于5元/人补差价; 3、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经费结算; 4、委托方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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