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公开比选,请参加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文件。一、 项目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合作项目。二、 最低电费补偿金额:10万元。三、 评标方式:最****分中标。四、 采购需求清单: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鹿城区仓后街57号)、娄桥院区(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体检中心(瓯海区温州大道1679号)三处地点需放置共享充电宝,计划投放数量、类型如下表,实际应根据医院需求随时增减。所在院区数量设备类型备注信河院区320-24孔设备(立式)710-15孔设备(立式)66-8孔设备(台式)26-8孔设备(立式)娄桥院区220-24孔设备(立式)510-15孔设备(立式)206-8孔设备(台式)46-8孔设备(立式)体检中心120-24孔设备(立式)五、 技术及服务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共享充电宝设备及其充电桩设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所投充电宝设备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SRRC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移动电源(充电宝)新国家标准GB/T35590-2017《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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