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38号)规定,经查询核对,现对符合条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XXXXX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联系人:XXXXX处 修豪华 电话:89292528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地址:XXXXX2001号2号楼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新技术企业奖补公示名单.xls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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