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 安华招标网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财政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4-28

浙江招标网

加入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注册登录账户

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如果您需要解决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1665-567

欢迎登录安华招标网

登录 注册

项目详情

浙财执法〔2024〕13号 当事人:浙江南方会计XXXXX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3000241地址:XXXXX万塘路51号地质环境研究大楼6层 你所7名股东中有2名股东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为此,本厅于2024年1月3日向你所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浙财执法〔2023〕154号),要求你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自2024年1月3日起60个工作日内自行整改。现整改期已满,经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核查,目前你所6名股东中仍有1名股东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仍未达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本厅认为你所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拟撤销你所的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如你所对本厅上述认定的事实、处理依据及处理内容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本厅进行口头陈述...

扫码下载APP
微信关注
400-166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