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 号)、《平湖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平人社〔2018〕105号)、《平湖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平财社〔2017〕16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要求,现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书面实名提出。公示电话:XXXXX。地址:XXXXX路1068号。附件:平湖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第四批)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4月30日 平湖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第四批)序号姓名单位名称培训工种等级职业工种类别证书编号补贴金额总月数领取次数是否紧缺工种1殷凤浙江中城城市XXXXX公司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级)B(三)SXXXXX337118532000761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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