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德化县恒鑫XXXXX公司年选20万吨铁矿选矿厂项目建设地址:XXXXX美湖镇阳山村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概况:购置电振给矿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浮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规模为年选20万吨铁矿的生产线。(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德化县恒鑫XXXXX公司联系地址:XXXXX美湖镇阳山村大仑388号联系人:XXXXXp>联系电话:XXXXX(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福建省谦迈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详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邮箱:XXXXX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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