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精神,鉴于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项目已竣工,且施工单位自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根据项目施工单位申请,拟返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26日(30天)。1.项目名称: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项目2.施工单位:福建XXXXX公司3.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9月5日4.项目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0日5.工资支付情况:该项目已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材料,从2018年9月份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XXXXX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来电向区社管局劳动保障科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举报、投诉电话:漳州****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XXXXX)漳州****新区建设局(XXXXX)项目部负责人姓名:周杰华联系电话:XXXXX漳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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