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82 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省级发证矿山葛洲坝石门XXXXX公司申家峪水泥灰岩矿、长峪石灰岩矿、新关水泥用灰岩矿、明达硅砂XXXXX公司太子山玻璃用石英砂岩矿、石门XXXXX公司朱家湾磷矿、石门神瑞XXXXX公司南北镇磷矿潘坪矿区、石门县南北镇后山磷矿,市级发证矿山石门县XXXXX公司利安达矽砂矿、石门县永泰XXXXX公司松林峪建筑用砂岩矿等9家矿山年度生态修复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修复的主要工程内容:1.生态保护工程。警示标识等;2.土地复垦。林地、草地等;3.监测工程。水资源、土壤监测等。主体责任单位:葛洲坝石门XXXXX公司、明达硅砂XXXXX公司、石门XXXXX公司、石门神瑞XXXXX公司、石门县XXXXX公司、石门县永泰XXXXX公司。监管责任单位:石门县自然资源局修复完成情况:以上9家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按综合防治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要求治理到位,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了预期生态修复效果。经正常验收(简易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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