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乡区学前教育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工程排污费不计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存在的如下情况: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2、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10:30,现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10日10: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9日17:00之前,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样有效。3、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05日变更为: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19日其他事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此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