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2日10时开始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一、变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万盛区福耀路12号负1层153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31.98平方米,所在楼层为第负1层;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该车位所在车库整体以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渝2018万盛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80371登记为准,单个车位尚未办理单独的权证,相关事宜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法院以及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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