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1嘉兴派睿XXXXX公司年产8000万米发热线项目嘉(平)环建〔2024〕37号2024年4月29日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XXXXX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联系电话:XXXXX通讯地址:XXXXX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37号派睿(曹桥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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