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决定时间1海宁XXXXX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丙纶和锦纶三色BCF产品项目改2XXXXX42023年4月28日2海宁市XXXXX公司XXXXX公司年产1000吨纸制品印刷包装盒技改项目改2XXXXX52023年4月30日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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