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年)7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17)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的通知》【湘卫医急发(2024)1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雁峰区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2月26日开展了医疗机构医药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并确定21家医药配送企业为全区2024年度医疗机构医药配送企业。市口腔医院提出该21家医药配送企业不能很好地满足全区口腔医用耗材需要,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增加口腔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申请。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增加遴选2024年度雁峰区医疗机构口腔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和条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必须是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入围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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