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命名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历史文脉、办学特色、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化实化学校“仰山慕水”文化品牌,弘扬“达观博物”校训精神,传承“三光荣四特别”地质精神,健全校园环境文化育人功能,做好新校区主要道路、建筑物、广场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命名原则1.坚持校史传承、特色办学原则。2.坚持立德树人、文化育人原则。3.坚持功能独立、分类明确原则。4.坚持约定俗成、便于记忆原则。二、命名范围1.拟命名的范围:新校区各组团内主要道路、建筑物、广场(见附件1)2.拟命名的道路(见附件2)北部生活组团:1号(道或街);2号(路)北部教学组团:3、4号(道或街)西部生活组团:5号(道或街);6、7号(路)博物馆组团:8号(道或街)3.拟命名的建筑物、广场(见附件3)办公综合楼、学院楼、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科技楼、师生活动中心、创研楼、生活园区(学生宿舍、研究生宿舍、留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学生食堂、广场三、命名规则(一)道路命名规则1.道路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构成,专名为各条道路的专门名称,通名以“道或街、路”命名。2.通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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