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规〔2022〕7 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23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一)鼓励增产增效 (二)支持固定资产投资 (三)地方经济贡献扶持 (四)支持创新驱动 (五)加大融资支持 (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七)支持市场开拓 (八)加强人才引进 (九)加强招商扶持 (十)加强管理提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明晰,且在建宁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满一年。 2.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能及时向统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和数据信息。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合格、属鼓励类型且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企业账证俱全、依法纳税;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企业无涉黑涉恶情况;企业当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申报截止日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 4.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按支持类别申报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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