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顺昌县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推进城镇化****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顺委发〔2023〕2号)文件规定,经初审、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购房补助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科室: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22586。 附件:顺昌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 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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