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6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胜朗XXXXX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胜朗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2、建设地点:衡水市段潴龙河,河道治理长度15.4公里;3、工程规模及内容:左堤加****加固4.68公里,右堤加****加固15.24公里;主河槽扩宽疏浚10.24公里;险工段治理3处;重建北郭村引水闸;结合复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重建漫水桥2座等。建设内容: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4、计划工期:8个月。 2.2 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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