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已依法收回丹东XXXXX公司享有的680.987亩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注销予以公告,原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6月0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XXXX东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1号窗口联系方式:0415-****61198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号东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5月16日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