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中国长城资产XXXXX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聘专业机构为湖南省XXXXX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泰禹项目”)债权的盘活处置出具前期策划报告。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中国长城资产XXXXX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所持有的泰禹项目债权的盘活处置开展项目前策研判咨询。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成都龙湖龙智造工程XXXXX公司因前期已介入过泰禹项目对其基本情况较为熟悉,为加快推进泰禹项目债权的盘活XXXXX公司需要再次向原供应XXXXX公司《采购管理规范》第3.11单一来源采购中第(3)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形。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XXXXXle="font-size:16pt;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weight:bold;">:名称:成都龙湖龙智造工程XXXXX公司地址:XXXXX道青瓷路51号16栋1层30号五、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止)六、采购方联系方式:****依瑶 XXXXX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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