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将环〔2024〕7号)已收悉,根据《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闽环发〔2022〕14号)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环科〔2023〕2号),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你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将政函〔2024〕20号关于同意三明市将乐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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