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日期:2026-07-0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 ||
| 行政区域 | 浠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3日 16:14 |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小芬,刘亚华,陈荣安,周敏,彭生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09692311 |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浠水县清泉镇镇中路1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096923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76766211 | ||
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60100051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6-00191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食堂设备设施及学生饮水机采购(四包段)
供应商名称:湖北凯奇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8组88号(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73.9566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1.01(分)
货物类 |
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食堂设备设施及学生饮水机 品牌(如有):鑫科悦 规格型号:YQC850.850型 数量:1批 单价:739566.0元 |
包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办公家具采购(一包段)
供应商名称:浠水掌上明珠家居连锁广场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浠水经济开发区安时大道威尼斯世纪商城(原售楼部1-3楼)
中标(成交)金额:33.815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0.40(分)
货物类 |
名称:教师办公桌(卡座) 品牌(如有):科泰 规格型号:型号:KT-XS01规格:长1500*宽600*高1100(含边柜高度),桌面尺寸:长1200*宽600*高750 数量:72位 单价:79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教师讲台 品牌(如有):科泰 规格型号:型号:KT-XS28规格:1200*400*750 数量:36张 单价:580.0元 |
货物类 |
名称:各处室办公家具 品牌(如有):科泰 规格型号:型号:KT-XS04规格:1600*800*750等 数量:1批 单价:12539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教室置物架 品牌(如有):科泰 规格型号:型号:KT-XS26规格:5550*400*1380 数量:36组 单价:3380.0元 |
货物类 |
名称:教师办公网椅 品牌(如有):科泰 规格型号:型号:KT-XS02规格:常规人体工学尺寸 数量:72张 单价:185.0元 |
包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室及网络教研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三包段)
供应商名称:联通(湖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0601地块智慧大厦5层5036室
中标(成交)金额:53.348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5.40(分)
货物类 |
名称:浠水县北城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室及网络教研室设备及配套设施 品牌(如有):希沃等 规格型号:BH86EC、N2420等 数量:1批 单价:533480.0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朱小芬,刘亚华,陈荣安,周敏,彭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7-02
2、评审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镇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1340969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13476766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生
电 话:134096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