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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项目1-4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4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新河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项目1-4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新批投资[2026]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对新河县6个乡镇21个村庄现状道路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主要包括道路翻建6085.39平方米,道路硬化6312.94平方米,胡同修缮32229平方米,街道两侧修缮17590平方米,旧水泥路面改造5757.39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55盏,以及产业区基础配套的防渗管道建设3084米,防渗渠修建4条,涵洞修建4座等基础设施建设。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小屯村、西郑家庄村;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团村、张神首村;三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官道李村;四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寻湖路村;五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南王家庄村、郑秋口村、荆家庄村、曹庄村;六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王府村、小塔则口村、大塔则口村、中陈海村;七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东边仙庄村、后沙洼村、和艾村;八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河沟村、亭则头村、北刘家庄村、东关村。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2026年01月0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拟派项目经理 3.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7月1日至今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1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中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4 00:00:002026-07-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7 09:00:00,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0)向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冯伟慷,联系电话:0311-896780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9-478155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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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河县时代路东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闽江道66号
邮编: 05173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常超 项目负责人: 冯伟慷
电话: 0319-478155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967800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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