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华市金满湖梨园梨果转让项目
日期:2026-07-06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6877 |
|---|---|
| 项目名称 | 金华市金满湖梨园梨果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2.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7-06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需交纳3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余额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预付成交价款(计算方式:成交单价×6万斤)。 5、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号:120801390910007000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账户名称: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待标的过磅并结算后结束,经转让方确认无误后,保证金无息退还。若由受让方原因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的,该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该保证余额不足5万元,受让方应当即时补足。 6、标的交货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按受让方合理出货进度分批供货,受让方需提前1日告知转让方次日出货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