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乐都区主要交通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审计)标段三(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主要交通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审计)标段三(第二次)已由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东林草〔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和审计报告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包含林业水利项目审计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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