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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FFJSZ2026060004001003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GYFFJSZ2026060004001003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7

<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GYFFJSZ2026060004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数据投资法[2026]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

2.2 建设地点: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基础设施类:道路提升:①穿镇路及闸河八组庄台道路路面黑化②路肩硬化肩硬质化;③路灯亮化,新增太阳能路灯;2、人居环境类(1)原金桥村部文化休闲广场:①改建原金桥村部文化休闲广场,硬质铺装,卵石、瓦片点缀,南侧挡土墙,十字路口拓宽,周边矮墙以及配套设施;②广场周边排水设施共计;③广场绿化、亮化;(2)闸河6组文化休闲广场:①改建闸河6组文化休闲广场,青砖总铺,卵石、瓦片点缀,矮墙、周边配套设施及西侧马头墙;②广场周边排水设施,放置涵管砌筑挡土墙;③广场绿化、亮化。3、环境提升类(1)村集体房屋修缮、出新:①村集体厂房、传达室外立面出新,新增外立面出新,仿古飞檐;②村集体浴室出新,浴室门前场地硬化,雨棚出新;③原金桥村部周边门市房16间雨棚出新提升,北侧围墙外立面修缮出新;(2)藏粮河北路沿线提升:①菜地新花墙围挡、藏粮河北路沿线菜地花墙围挡砌筑;②藏粮河北路沿线绿化补植,补植樱花及红叶石楠球各,公共空间种植草皮、草籽,A级红枫树,发青种植;③万沟河两侧种植垂杨柳,共种植;④硬质铺装。新增路肩硬质;(3)村庄入口提升:①新建村庄(藏粮河北路G233入口)入口公益性标志牌1处。标识墙主体青砖+磨盘、青瓦、瓦罐,标志牌,新增排水管道;②原标识出新(藏粮河北路老淮江入口);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为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包含景观、市政、园林工程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24.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基础设施类:道路提升:①穿镇路及闸河八组庄台道路路面黑化②路肩硬化肩硬质化;③路灯亮化,新增太阳能路灯;2、人居环境类(1)原金桥村部文化休闲广场:①改建原金桥村部文化休闲广场,硬质铺装,卵石、瓦片点缀,南侧挡土墙,十字路口拓宽,周边矮墙以及配套设施;②广场周边排水设施共计;③广场绿化、亮化;(2)闸河6组文化休闲广场:①改建闸河6组文化休闲广场,青砖总铺,卵石、瓦片点缀,矮墙、周边配套设施及西侧马头墙;②广场周边排水设施,放置涵管砌筑挡土墙;③广场绿化、亮化。3、环境提升类(1)村集体房屋修缮、出新:①村集体厂房、传达室外立面出新,新增外立面出新,仿古飞檐;②村集体浴室出新,浴室门前场地硬化,雨棚出新;③原金桥村部周边门市房16间雨棚出新提升,北侧围墙外立面修缮出新;(2)藏粮河北路沿线提升:①菜地新花墙围挡、藏粮河北路沿线菜地花墙围挡砌筑;②藏粮河北路沿线绿化补植,补植樱花及红叶石楠球各,公共空间种植草皮、草籽,A级红枫树,发青种植;③万沟河两侧种植垂杨柳,共种植;④硬质铺装。新增路肩硬质;(3)村庄入口提升:①新建村庄(藏粮河北路G233入口)入口公益性标志牌1处。标识墙主体青砖+磨盘、青瓦、瓦罐,标志牌,新增排水管道;②原标识出新(藏粮河北路老淮江入口)。2025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车逻镇太丰村、勤王村、闸河村)-高邮市车逻镇闸河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所产生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 6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6 年03 月至 2026 年05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 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 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 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报价分100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6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6月25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01日11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8.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8.3 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 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8.4 建议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熟悉现场情况,将图纸、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考察。8.5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3 天内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4 份和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1 份。8.6 本项目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若投标人已被推选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无论何种原因,已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标段均不因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调整而重新排序。无论何种原因,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标段剔除已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重新按照排名递补推荐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车逻镇朝阳大道2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
联系人: 韩栋亮 联系人: 谢云
电话: 13182031488 电话: 1381311946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600 传真:
电子邮箱: 3660997639@qq.com 邮编: 225600
电子邮箱: 3660997639@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0351080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工,联系方式:13813119468;通讯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108号-1(1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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