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华大学东校区13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2
项目编号:JLS20260609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华大学东校区13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5]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华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 13 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 162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255㎡,地下建筑面积 2000㎡。配套建设围墙、大门、绿化等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完成北华大学东校区13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3建设地点:滨江东路 3999 号,北华大学东校区西南侧区域。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109.7万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 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 号)中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7月12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6.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华大学官网》、《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华大学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吕鹏
电 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0432-646080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 话:0431-80532917
邮 箱:565608941@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电话:0432-69985048
9、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