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YZSFJSZ20260500110010022026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2
2026-2027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2026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YZSFJSZ202605001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6-2027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数据投资【202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6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两个合围区域内(北至隋炀路、南至槐泗河、西至扬子北路、东至规划江都路;北至秋实路、南至北城路、西至三星路、东至运河北路)小区、城中村、公建、商业、市政道路及安宜路(北城路-秋实路)、扬子北路(学士路-槐泗河)及学士路(瘦西湖路-学士桥) 。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两个合围区域内(北至隋炀路、南至槐泗河、西至扬子北路、东至规划江都路;北至秋实路、南至北城路、西至三星路、东至运河北路)小区、城中村、公建、商业、市政道路及安宜路(北城路-秋实路)、扬子北路(学士路-槐泗河)及学士路(瘦西湖路-学士桥) ,主要包括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涉及的道路及市政设施进行恢复等。雨污水管道管径最大为1.5米。EPC总承包费用投资额约594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97.76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2026年景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人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或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件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a、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b、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c、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8.5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管理机构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类似工程业绩8分,奖项1.5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8.5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20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奖项: 1.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扣减0.1分—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38.5分 | ||
| 2.2.3 (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页数要求 ,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 |||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 √质量控制方案 | 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5 分 |
| | | √进度控制方案 | 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5 分 |
| | | √投资控制方案 | 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4 分 |
| | | √安全控制方案 | 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4 分 |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4 分 |
| | | √其他: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 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执业年限为10年及以上的得3分,执业年限在5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 5 年(不含)以下的得 1 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至开标当日日期止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注: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 6 分 | |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有 1 人次得 2 分,最高 4 分;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有 1 人次得 2 分,最高 4 分; 3.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的有1人次得2分,最高2分; 4.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有 1 人次得 2 分,最高 2 分; 5.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 1人次得 1 分,最高 2 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14 分 | |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GPS定位仪、通讯设备、照相机、电脑等设备、检测仪器,配备齐全的得 8 分,缺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设备仪器需提供有效的设备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检测仪器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 8 分 |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1.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3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有 1 个得 1 分,最高 4 分。 2.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 3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有 1 个得 2 分,最高 4 分。 注:(1)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含监理业务的全过程咨询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包含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的,需提供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材料。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 8 分 | ||
| 2.2.3(6) | 奖项 | 投标人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 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省优加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加1.5分。 说明: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计分。 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 1.5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2日至2026 年 6 月29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琴;联系电话:0514-89787280,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4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及附件内容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_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风景名胜区鸿福路8号
联系人: 丁经理 联系人: 祁迅、 张琴
电话: 0514-82930322 电话: 0514-89787280 、17361843750
传真: 项目负责人:______张琴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102449324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903751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琴
联 系 电 话:0514-89787280 17361843750
通 信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