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5年使用权转让
日期:2026-06-25
| 项目编号 | SWZC260610 |
|---|---|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36号聚隆广场2号楼26层1221.6㎡的商务办公用房5年使用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济南市 |
| 挂牌价格 | 49.4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6-25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时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费、物业费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有欠费或因此产生纠纷,由承租方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交清欠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后隐患的项目。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整体转租、分租。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拆迁、土地储备、政府整体规划等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腾退,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房屋用作承租方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房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