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6-06-25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B08010000,B08010000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16:2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85.09522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丽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14231423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元大道西3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2261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祥和大厦82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142314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017
项目编号: NXZDHY2026-026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850952.22
最高限价(如有): 1850952.22元
采购需求: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 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 | 房屋修缮 | 1 | 一标段:维修改造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楼顶防水、上下水、供暖系统及购置设施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351650.89 | |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和卫生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 房屋修缮 | 1 | 二标段:维修改造学生卫生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99301.33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850952.22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4)、(5)、(6)、(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6-25 00:00:00 至 2026-07-02 23:55:5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1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文件。 2、办理CA锁业务以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本项目采用线上询标。请投标供应商下载询标系统客户端、熟悉操作手册,做好线上询标的准备工作。 注: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
地 址: 开元大道西323号
联系方式: 0953-226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祥和大厦820
联系方式: 1301423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延山
电话: 0953-22611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丽丽
电话: 13014231423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