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公资采2026558号】鲁山县河务事务服务中心河湖管护综合基地进行改造维护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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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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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河务事务服务中心河湖管护综合基地进行改造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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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6-124 |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河务事务服务中心河湖管护综合基地进行改造维护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452,426.83元 | |||||||||||||||
| 最高限价:2452426.8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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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河湖管护综合基地改造维护项目,详见施工图纸。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5.4工 期:一标段9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履行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26日 至 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7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鲁山县河务事务服务中心 | |||||||||||||||
| 地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路东段五里堡转盘西30米 | |||||||||||||||
| 联系人:赵先生 | |||||||||||||||
| 联系方式:1833758611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华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天河路33号11号楼210室 | |||||||||||||||
| 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334673069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33467306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