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江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5]A12029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675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75万元,设备投资1025万元,其他投资2254万元。
2.4 建设规模:
拟建连江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筑容积率小于等于1.5大于1.0;计容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137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36.0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0.00%;绿化率不低于30.00%。主要建筑面积:10091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无。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6 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结算的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其他。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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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
方案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可研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
初步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扩初)、配套设施设备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项目总平、管综、方案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人防、环境、钢结构等专业工程,室外总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室外道路管网、绿化、室外泛光照明、室外地下水池等独立于主体建筑物以外的设计;总平规划调整、综合管网调整、管网接驳等;相关专业的深化设计及机房专业配合;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编制项目预算;配合项目清单控制价最高限价编制、审核。
其他:
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等服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审核、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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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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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
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实施阶段进行的:报建、建设所需的各种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管理、造价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进场核验等)、施工管理、各咨询方及施工单位进度款的拨付审核、农民工工资拨付情况核查、统筹管理和控制及协调(含质量、进度、计划、安全、合同、信息、沟通、风险、安全、人力资源等)、保修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城建档案归档等各类档案移交、办理产权证、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同时还须完成本项目的绿建一星的办理、审批工作,审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管理人员的证件、资格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服务: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农民工资拨付情况核查、配合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其他:
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多测合一、土壤氡检测费用、防雷技术服务、消防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和海绵城市咨询等,实际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和招标人要求为准,必须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相关服务除外,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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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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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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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闽开展造价咨询活动,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根据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26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7-21 09:1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3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③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7-21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cn)、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电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13座,邮编:3505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6772090,传真:/
联系人: 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电务大厦13层,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3162015,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陈萍仙
联系人: 黄兴华、方婷、阙灿娣、施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