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06-27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7日 17: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6511726 | ||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祥福路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72-86223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荣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五号苏商大厦 B 座 10 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651172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荣轩竞磋(服务)2026-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服务期 | 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7年6月19日,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计费方式支付供应商超期服务费,直至服务结束。 | 3 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模式。甲乙双方每年期满前 30 日对乙方上一年度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再续签,本系列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计费方式支付供应商超期服务费,直至服务结束。 |
| 2 |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 650000.00元 | 650000.00元/年 |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祥福路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972-862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荣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五号苏商大厦 B 座 10 楼
联系方式:0971-6511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651172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