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26-06-3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15:20 |
| 预算金额 | ¥8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8854358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1-8134433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万科社区2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885435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人民网吉林频道投放长春市二道区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宣传内容。
标项二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利用新华社客户端等平台全方位展示甲方各领域发展成果、推广方向和合作信息等。
标项三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专题设计、推广服务,在新华网吉林频道展示。
标项四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利用中新社平台推广二道区重点领域工作。包括按照甲方需求进行活动文案撰写、图片拍摄等。
标项五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五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长春新闻》栏目播出二道区10秒城区形象宣传片,对二道区提出的宣传诉求进行宣传。
标项六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六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香港商报》宣传二道区经济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标项七
标的名称: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七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经济时报》宣传二道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鉴于采购单位性质和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由于宣传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为开展好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6-2027年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标项1:
1、供应商全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234号
标项2:
1、供应商全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东中华路913号
标项3:
1、供应商全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
标项4:
1、供应商全称: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启明花园A14幢
标项5:
1、供应商全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2、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标项6:
1、供应商全称:香港商报社吉林省办事处
2、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生态广场和美路中懋天地8号楼1006室
标项7:
1、供应商全称:中国经济时报社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白庙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公司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2、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431-81344331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8854358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万科社区204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初审:仲崇敏 复审:王晨宇 终审:张思语
附件信息:
20260630150148.pdf(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