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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14: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2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刘子丰、林松、任松、李学峰、刘思宇、赵梓辰、殷雪萌、李帅
项目联系电话024-88253555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2789172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253555
附件:
附件1(发售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审核会稿).doc
公告信息
 
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01

  
项目概况

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1250
项目名称:海底电缆管道执法监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20000
最高限价(元):12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在辽宁省省管海域内,通过侧扫声呐测量、浅地层剖面仪测量和海洋磁力测量等仪器设备完成轴向总长度约430千米的海底勘测,确定其中海底电缆管道的位置,通过内业测比对分析和技术评估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用海行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和界限不动产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具有海底电缆管道测量、保护、执法、监管技术服务相关经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1日14时00分至2026年07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重要提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024-62789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88253555
邮箱地址:329665491@qq.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400494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刘子丰、林松、任松、李学峰、刘思宇、赵梓辰、殷雪萌、李帅
电  话:024-882535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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