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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7-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户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用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029-85450865
采购单位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鄠邑区西大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183623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长丰园小区1区1幢C单元1117-11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450865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6-131

项目名称: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鄠邑区甘亭街道韩村产业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执业许可证,未提供的接受采购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并承担核实不到的后果;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书面声明。

(3)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审计报告、附注。审计报告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税种至少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种);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②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

(5)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通过代缴方式缴存的,需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代缴方的缴存凭证、供应商向代缴方用于缴存社保的银行转账单据。②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缴存凭证;提供银行交纳单据的,单据应显示社保缴存项(任一项)。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8)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1)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2026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投标过程中无须提供纸质版,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打印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⑦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⑪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⑬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⑭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

地址:鄠邑区西大街8号

联系方式:13891836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长丰园小区1区1幢C单元1117-1118室

联系方式:029-8545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用经办

电话:029-85450865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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