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部分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日期:2026-07-02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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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036,707.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更改为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招标人联系方式统一改为0532-82199377 3.投标人须知7.1.1 召开定标会更改为“定标会时间:2026年7月28日14:00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2.1 合同价格形式更改为“总价合同。” 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更改为:“2、工程完成后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结算审核意见出具后,涉及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后,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后最高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7%;” 12.4.1付款周期 删除“③承包人未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合同结算值的 10%作为缴税保证金。” 招标文件P36 6、投标报价未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 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时,启动异常低价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先请异常低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1)亏本让利; (2)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3)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类似项目业绩; (5)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5.招标文件P38 企业荣誉修改为1、 获奖时间 2021-01-01 及之后 备注:投标人提供上5年度自认为具有代表性的获得奖项(不超过3项,若超过3项,统计时只计取前3项奖项,此项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优缺点的因素,无最低数量要求,奖项数量不作为判定是否合格的依据)。 6.招标文件P42 9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定性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企业业绩须满足资格审查同类工程经验最低标准,至少需提供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 (四)修改为“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经论证,剩余投标仍具有充分竞争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投标,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对投标人报价、技术、商务等投标文件内容的论证过程、理由和结果,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专家应书面载明意见。相关记录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五)修改为“技术标书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无字体、字数、行距、页边距等固定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文本后自动生成(可插入图片),但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如名称、logo、人员信息等)。” 删除(六)条 8.招标文件P44 3.2.4“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均值的 90%。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删除 9.招标文件 P47 4.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