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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0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26-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DWJZB-2026-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9 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一、更正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3、强制性要求。 将“2、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T/HBEEIA001一2024),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为无效投标。”此条去掉。 二、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四、评定内容及标准→报价部分。 原条款内容: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现变更为: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为异常低价投标,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更正事项3、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增加:页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四、开标时间变更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本次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 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15 分 现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15 分
    更正日期:2026/07/10 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物探中心学校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华阳中路118号
    联系方式:0312-382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定万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保定市 北市区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0708室
    联系方式:0312-391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耀军
    电话:0312-3918550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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