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岛港前湾港区北岸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日期:2026-07-12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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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934,736.8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打分-获得奖项,分值由“5分”更正为“2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二、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书承诺函”不得放入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标”部分,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以本澄清函的附件内容为准。 4.澄清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澄清函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