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6-ZCGK-0850 项目名称:2026年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专用医疗设备(临床康复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保险缴纳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已隐藏】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出具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注:经销商所投产品全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2026年专用医疗设备(康复)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已隐藏】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出具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注:经销商所投产品全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3(2026年专用医疗设备(临床)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保险缴纳证明);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已隐藏】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出具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注:经销商所投产品全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已隐藏】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已隐藏】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已隐藏】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政府采购政策⽀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已隐藏】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绿⾊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政府采购政策⽀持⾸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 (16)《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持中⼩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为非专⻔⾯向中⼩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康复医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 联系方式【已隐藏】【已隐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03号 联系方式【已隐藏】 【已隐藏】 3.项目联系方式【已隐藏】 项目联系人【已隐藏】 康乐、王欣玫、常瑛 电话【已隐藏】 【已隐藏】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